June 24, 2015

醫師的角度──專訪鄭浩民醫師

走向品質提升與醫病雙贏,醫界需要團結
採訪/黃睿慈、陳旻、吳尉綱、王允翬(陽明醫學系 108s 級)


浩民醫師為臺北榮總心臟內科的主治醫師,也是畢業於陽明醫學系的學長。而本次系刊中所欲探討的重要議題──健保制度,實對於政府、民眾、以及醫療供給者皆有非常大的影響,而在未來進入職場,更與我們切身相關;我們也認為,在步入之前的學生時期,正是理解健保制度的最好時機,才能夠發揮己力,參與討論、做出改善。

因此在此次的訪談中,我們即請到鄭浩民醫師由醫療現場的實務經驗出發,對於當前健保制度與臺灣醫療體系的重重困境,為我們做出第一手而深刻的看法與剖析。


編輯部────健保對於醫療體系,有什麼樣的影響?


鄭醫師────健保的給付,有蠻多不合理的地方,舉例而言,心臟外科醫師開一台手術花了一個早上,其給付可能還比不上我們做兩台心導管1;心導管耗的時間相對較少,又比開心手術容易,雖然對心臟外科而言,要花費很多心力學習手術,也需要很多精神與體力為病人開刀,但是最後得到的給付卻比心臟內科低了許多。

其實這些「定價」,是根據當初公保、勞保的一些給付標準而設的,沒有經過與時俱進的調整,所以造成不同科別的給付不平衡;於是很多人不願意走給付差的科,也出現很多「鹹魚翻身」但後來沒落的例子。例如復健科一開始的給付很好,在那時候的畢業生選科排名第一、二名,可是後來健保發現這樣的給付太好了,就把它「宏觀調整」,給付降低後選科意願馬上就跟著掉下來了。

這就是問題,但沒有經過系統性的檢討;心臟外科醫師也沒有辦法檢討,因為他們每個人都「累得要死」,難以聚集在一起討論要怎麼提出訴求,成為被宰的羔羊。去年我去長庚演講,和長庚的院長吃飯時,他說他們斷頭數億元,「斷頭」就是賺的點值超過總額的門檻,超過很多很多,但全部都不會被給付,最後也只能夠接受。

健保能夠得到高滿意度,其實很多是建立在大部分醫生願意犧牲奉獻,對於不滿足的現況能夠「忍耐」,才能換來現在的成就。如果所有醫生都團結起來,拒絕過勞的情況、拒絕點數打折,掌握與政府談判的籌碼,也許政府會願意作出一些退讓。所以健保不完美,不過它滿意度高;醫療人員在整個社會是「小眾」,當政策在制定的時候,醫療從業人員可能就是被忽略的對象。


編輯部────從實務經驗來看,目前 DRG 在醫院的實施狀況如何?


鄭醫師────DRG 是採「中平原則」,也就是以持平、中間值的方式來計算給付標準,要求醫院和醫師控制成本。

然而實際上,如此對於榮總等醫學中心而言,卻可能並不適當:因為醫學中心常需要處理急重症的病患,以榮總為例,病患的平均年齡可能大於 80 歲,再加上一些難治的病患,小醫院可能沒有能力處理,而且認為在 DRG 的包裹給付下會賠錢,於是這些病患全部往醫學中心集中,使後者在 DRG 制度下的虧損風險增加。所以如何確實依照病患的嚴重度給付,是 DRG 能不能夠成功的關鍵。

其實 DRG 只是一種「成本會計」的策略,一定會要求 cost down,但是 cost down 不代表增進品質;所以如果你希望能夠降低成本、又讓病人狀況改善,就必須做出一些努力,例如降低疾病的 morbidity 等等。而臺灣的 DRG 也有一些配套措施,像是有些情況嚴重的病例可以跳出 DRG,改採核實申報,所以我們的住院醫師一定會要求正確 coding,比較嚴重的一定要放前面,嚴重度高的才能夠獲得應有的給付。至於目前 DRG 的實施狀況,至少在心臟內科,目前尚未全面實施。

DRG 應該視為從論量計酬(fee for ser­vice,FFS)到論質計酬(pay for per­for­mance,P4P)的過渡,而且國外有推行 DRG 者,就不會有總額制度的上限(cap);臺灣已經有總額預算非常嚴厲的控制了,兩者並行不甚合理,其實就是健保在「砍」成本,但是我們醫界願意承受啊。


編輯部────真正比較理想的給付方式呢?


鄭醫師────DRG 是成本節制很好的方法,立意良善,但做法有疑。真正烏托邦、理想的境界,應該是 pay for qua­li­ty,這個概念其實在美國已經討論很久了,Obama­Care 也一直在推行所謂的 value-based reim­burse­ment,也就是由照護品質來決定給付,這才是追求真正的「qua­li­ty」,而不是「cost」。

至於品質的評估方式就需要注意:要怎麼評估你的照護品質?我們現在是實證醫學的時代,也就是 guideline-based the­ra­py;如心臟衰竭的病人,醫生一定要做的處置就是給予 beta-blocker 等,如果你有確實依照 guide­line 的治療策略(treat­ment stra­te­gy),若之後病患不幸出現死亡,你的照護品質仍應該是 good qua­li­ty。另外還有一些適當性的指標(strong re­com­men­da­tion),什麼情況下應該進行怎樣的檢查、什麼時候不應該,所以有許多不同的方式,能夠客觀地檢驗你的照護表現。如果每項都符合,當然可以獲得較高的給付,如果一項都不符合,就會被降低評比。

不過目前 DRG 能不能真正保證品質,這點就不太能確定。如果在給付標準中,沒有評估品質的指標,那麼以「提升品質」為導向的狀況就不會發生;即使現在臺灣的 DRG 已經有一些配套設計,例如防止病患再度入院(re­ad­mis­sion),若是治療不完整,讓病患出院又再入院,就將兩筆合併在一起,醫院可能將因此賠錢,所以會盡量減少這樣的情形,或許相對算是一種評估方式。但是,這樣有點是「變相懲罰」:所有的 re­ad­mis­sion 都是 poor qua­li­ty嗎?再問一個問題:mor­ta­li­ty 就是 poor qua­li­ty 嗎?人最終都要面對死亡,如果將全部的 mor­ta­li­ty 都當作 fail­ure,好像不太合理。


編輯部────現在於健保制度底下,其實醫院如果沒有管理能力,似乎就無法生存了,在前線工作會有所感受嗎?


鄭醫師────當然會有感受;在體系現狀中,醫療院所必須自負盈虧,即如榮總雖然身為公家機關,也是有如此的壓力存在,所以當 DRG 的給付標準被限制在一定的程度時,醫療院所就必須要做一些操作(ma­ni­pu­la­tion)以因應。

譬如像我們做心導管,病人基本上都是限制住院兩到三天;今天如果你的病人超過了,醫院的相關部門就會自動通知你,例如在電子醫囑系統打上訊息,告訴你說「可能要賠錢了」,這時醫師就要趕緊想辦法,努力讓病人順利出院。

事實上,所有醫院都要有管理的能力,每一家醫院都一定要有醫管(醫務管理);對他們來講,這就是營運的「根」,所以一定會有專門的醫管師或相關人員,而且人數可能很多,甚至設立措施嚴厲的醫療管理中心。在這樣的情況下,很多醫院已經變成不得不進行管理,其實是很實際的問題,醫生不一定是「該怎麼做,就可以怎麼做」。

尤其是某些私立醫院的醫管措施非常強,其醫務管理人員是在院長層級之下的,醫生都會被他們「管」,比如說你這個月看診量比較少,或是在 DRG 下的檢查做得比較多,可能就會接到通知,讓你朝向他們希望的方向修正;至於在榮總則相對「合理」,通常確有需要時仍會讓醫生花用資源,較沒有像私立醫院那般徹底。此外,某些醫院為了節省藥價,醫師在輸入電腦時,國產藥都放在前三順位,為了就是讓醫生優先選用國產藥以節制成本。


編輯部────前衛生署長楊志良曾在〈全民健保的迷思〉一文中,認為若將藥品包進 DRG 的包裹中,可促使醫療院所「以最有效且經濟的方式來治療病患」,並自然而然消除藥價黑洞2


鄭醫師────將藥物包進 DRG 的想法,是太過理想化了!DRG 本就是成本控制的策略,給付有一個上限存在,如果你是醫院的經營者,你會怎麼選擇?如果品質沒有差太多,醫院一樣還是會選擇比較低價的藥品才能夠節制成本,還是有比價,藥商還是會被砍價。如果可以降低成本,為什麼不降低?本來沒有這樣的考慮,可能還不會這樣做,以前論量計酬時還可以讓原廠藥競爭,現在是連選擇的機會都沒有。

而且根本沒有所謂的「藥價黑洞」這回事,那是不明就裡的人,所設計出來的汙名化的名詞;如果今天在外面經營批發商,以進價 50 元進了一百箱牛奶,而選擇賣 51 元還是 70 元,必須看客戶能夠且願意付的錢,其間就會出現一個差額(gap),因為他們是需要賺錢生存的。回到醫療體系中,現在這個差額就被稱作藥價黑洞,但醫院需要生存,需要讓員工、主治醫師、住院醫師有薪水;這是我們的醫院盈餘的來源之一,為什麼要稱這個差額是「黑洞」?

醫院當然不是完全的營利事業,可是我們仍必須有成本會計的觀念:我們要自負盈虧,薪水從哪裡來、怎麼付,醫院是有生存壓力的,況且你的點值還可能會被打折!所以不應該以「藥價黑洞」來直接汙名化醫院,進藥是一項成本,這個差額本就是合理的利潤。


編輯部────有關去年剛結束的論人計酬試辦計畫,如果在基層採用論人計酬,是否為「理想」的制度?


鄭醫師────有稍微瞭解一下,先前的論人計酬試辦計畫,本身規模並不是很大,臺北榮總也沒有參加;我看到的結果是,其中有幾間醫院支出確實有減少,但是整體的品質似乎沒有顯著改善。其評估品質的方式,是用三個月檢驗一次糖化血色素等指標,結果發現臺大系統似乎表現不錯,但是其實很多其他醫院好像並不明顯。這部分能否在臺灣成功,仍必須檢視規模更大一點的試辦計畫。

而論人計酬若要成功,就要看病人能不能配合;因為論人計酬的精神,是在固定一個照護體系底下接受完整的照護,但在臺灣醫院可近性這麼高的情況下,病患的「忠誠度」是否能夠一直維持在同一體系當中,即是疑慮之一。比如說,假設某位病人有肝腫瘤而想要換肝,那他可能就不會照辦了;因為對於某一些疾病或治療,若某個體系能力特別強,那病人會希望從原本的體系跳出來。所以若論人計酬的制度是在基層診所實施,而以「小病」為主,情況比較單純,此時固定在同一個體系底下會比較合理。

其實論人計酬試辦計畫,臺北榮總沒有加入非常可惜。例如在區域整合這一塊,像中國醫藥大學已經開始在做了,他們與很多診所結盟,其實是很好的方向:如此能夠形成「一條鞭」,而且當體系團結時,可以做一些照護品質的研究;例如某一種疾病的盛行率、危險因子的分布狀況、治療的成效皆很清楚時,在這個體系裡面便很容易能夠觀察治療的成果,所以區域整合應是不錯的設計。

此外,臺灣還有一個很大的問題,即分級轉診並不完善:以高血壓為例,儘管高血壓仍然很複雜,但簡單的高血壓的確可以在診所中處理;但其實在我們心臟科,就有很多高血壓的病人,他們可能會不願意到一般診所就醫。所以如果要實現論人計酬的理想,首先必須健全轉診制度,於區域整合中讓民眾先去看基層醫師;一般科醫師的能力也要夠強,必須能夠提供一定程度的照護。


編輯部────所以在制度的背後,仍需要分級轉診的支持?

鄭醫師────事實上,分級轉診在公醫體系的國家是強制執行的;例如我那時候至澳洲進修兩年,其類似英國的 NHS,如果沒有拿到轉診單(re­fer­ral sheet),病患無法直接至醫院就診,也沒有門診,所以必須要有轉診單才能見到專科醫師。

但是臺灣一直沒有成功,因為就醫可近性太高。例如高血壓的病人覺得看心臟科比較放心,所以就會直接跑來醫院;除非我們「強硬」的限制,直接禁止病人越級,才比較能夠杜絕,但是病人當已經來門診找你了,也很難不替病人看診。

臺灣的病人已經習慣如此「就醫自由」的型態了,但其實有很多地方都需要調整,如今卻非常困難;例如我今天早上的門診,大概看了一百個,這就是不合理的門診量,因為有很多的病人沒辦法好好地一一去問、去想、去判斷,沒辦法給予完善的衛教。在美國或是一般的西方國家,一個門診的合理量大約是二十個,所以當聽到我們一天門診量這麼多,他們都難以置信。

臺灣目前的分級轉診制度,也有以提高部分負擔的方式,希望能防止病患不經轉診而直赴醫院;可是那兩、三百塊錢,經濟狀況比較不好的人會在乎,但有錢的人可能就不太在乎,部分負擔的級距仍不夠大;像是看門診加上掛號費大約要五百元,可是還是有許多人不以為意。若是採用部分負擔等進行節制的經濟誘因,則必須要「夠大」才會有效果;所以或許仍要訴諸「強制」規定,才比較有機會改善。

但這也牽涉到論量計酬,因為如果你有很大的門診量,你的所得就會不錯,所以有些醫生也「很高興」;例如可能從早上八點開始看,看到晚上九點,看了兩百多個病人,然後一個禮拜又有三節門診,這樣到底好不好?即使病人也願意等,但是這對醫生來講好不好?雖然所得還算不錯,但其實就是在「burn out」、在燃燒。所以我覺得他們每次看門診,都是在燃燒自己,最後健康都會出問題;這些都是不合理的事情,但是在臺灣卻容許其一再發生。

羅東博愛醫院陳文鍾院長的一句話,很發人深省:如果今天全臺灣的醫生聯合起來,公告我們門診一天只看五十個病人,所得可能並不會降低,但是可以讓醫師過勞的機會減少。對於病人而言,可能是可近性的減低,但是醫療品質卻可以提升,因為對醫生而言能夠更仔細看病人,而在更充裕的時間內提升品質。如此將是雙贏的局面,可是我們一直沒有往這個方向去經營,現在如果只有你一個人這樣做,最後就變成你自己「犧牲」。


編輯部────那麼如果是重症的病患,是否就應該要來醫院門診就診?

鄭醫師────當然,如果是重症病患,應該要先到急診、或是經過轉診再來到醫院,因為在大醫院才有充足的設備,可是這不代表所有病患的第一站都要在大醫院。急診在全世界都沒有設限,但是在檢傷(tri­age)的時候,如果只是小感冒還來急診,就可能讓你等個六小時。

像臺大急診室最近就抗議病人太多了,一方面是因為金字招牌,另一方面也是因為就醫可近性,如果沒有節制,所有病人為求方便,都會湧向急診室;但是如果強制輕症不能來急診,還是會有問題,萬一最後發生事故,病人可能會「提告」,所以情況很複雜。

因此我們需要一個很清楚的檢傷與轉診制度,比如說輕病到急診,可能要付一般門診的雙倍費用;現在已經有增加費用了,但是仍然不夠,可能要再提高才有嚇阻效果。


編輯部────老師也在榮總的教學部,那麼健保制度現況對於醫學生的影響,您有哪些觀察?


鄭醫師────因為你們還沒有接觸健保給付,所以還算是相對單純(naïve),比較有良知、良心。

我覺得最大的影響是在你們的老師,也就是所謂的潛在課程(hid­den cur­ri­cu­lum),在潛移默化中,老師這樣做,你們就跟著學,這就是我比較擔心的。其實很多人在做的事情,下面的醫生都看在眼裡,就會慢慢跟著吸收、學習。

我們最近做了一個研究,發現即使是剛進醫院的五年級醫學生(clerk),在短時間內其專業素養也會受到環境的影響,他們自己同儕間的「相互」評比,都有顯著的降低。這是很殘酷的事實:你會教出什麼樣的下一代,取決於你自己是什麼樣的人,所以需要更多有理想的老師,否則將「種瓜得瓜、種豆得豆」。


編輯部────最近因為血汗醫院和醫療人員過勞的議題,衛福部提議開放醫學生的名額?


鄭醫師────其實這不只是政府的主張而已,許多民眾都是這樣想的;如果看一些醫療論壇,民眾的發言很多都認為,反正醫生薪水這麼高,增加幾倍人力,有什麼不好?

但是,例如大陸的醫學院分A、B、C三級,A級與我們相差不多,不過像B級一年就可以訓練一千個醫學生,這麼多醫學生要怎麼辦?說得誇張一點,可能你在路上坐計程車,司機告訴你他也是醫學系畢業的。

當醫學生過量、浮濫,好不容易拿到執照又有什麼用?甚至有些人原本就通不過,只好變成「萬年住院醫師」,其實像榮總的R1薪水有十萬左右,所以有些人如此也甘願;現在已經有這樣的情況,開放後說不定會更多。但是如此恐怕會有諸多後遺症,甚至導致醫療品質的降低,所以目前並不適合這麼做。

當時醫勞盟推動住院醫師工時限制,在立法院施壓,所以之後成為醫院評鑑的必要項目,沒有任何一家醫院敢冒被降等的風險,於是現在住院醫師的工時一定會受到保障。最後就出現了很多因應方法,例如有些醫院可能就有「兩套」班表,用欺騙的方式解決評鑑;或是請專科護理師(nurse prac­ti­tion­er,NP)當作替代人力來填補住院醫師的缺口,外科更是十年前早就有助理員(phy­si­cian as­sis­tant,PA)了。

甚至有些醫院找不到住院醫師可以值班,所以他們轉而找 NP;但 NP 有《勞基法》的限制,所以也不能值班。那麼最後是誰來值班?就是主治醫師自己值班。你們現在是醫學生,仍在學習的階段,有很多保護是正常而且應該的;可是從另一方面來看,如果從 clerk、intern、R1 到 R5 全部都在工時的保障之下,可以很愉快地學習,但最後還是會成為主治醫師(假如你不願當萬年住院醫師的話)。到主治醫師這個階段的時候,就沒有這些工時保障了,變成住院醫師的時候不用值班,但主治醫師「一輩子」都要值班,你會怎麼選擇?住院醫師是一時的,但主治醫生是一輩子的。

我非常支持醫勞盟,可是如此是「頭痛醫頭、腳痛醫腳」;這其實是整個醫界發生的大問題,卻只針對了一部份去解決,沒有思考清楚,只著墨在限制工時的地方。如此一來,內外婦兒會有人要走嗎?我覺得很懷疑,因為如果運氣好下面還有人,但如果下面沒有人,就變成要自己一輩子值班。

而如果《勞基法》通過,一旦連主治醫師也有工時限制時,若你是醫院的經營者,你會怎麼做?簡單推論一下,假設工時減半,為了符合工時限制,NP 可以看門診嗎?可能不行。所以勢必要找另一位主治醫師,人力增加一倍,薪水可能就隨之減半了。這些背後問題的癥結點,在於服務量還是那麼多,沒有節制,當工時受限時就變成需要兩倍的人力。


編輯部────如果醫界希望團結起來解決這樣的問題,卻似乎有病人權益受損的隱憂,應該如何消除這方面的疑慮?


鄭醫師────所以如果醫界要團結起來,必須要有一些「key per­son」,譬如財務會計、政策設計方面的長才,以做出系統性的策略。舉例而言,那時機車配戴安全帽要強制立法,推動過程便花了非常非常多的力氣遊說,告訴立法委員:「這樣對整個醫療體系的健全發展,是正確的方向!應該要這樣子做!」

所以若要推動立意良善的政策,其實需要許多關鍵人物、找到很多的 key per­son,才可能在國會完成一項政策議題。例如牙醫界在這方面相當成功,就是因為有遊說的人才,是我們可以向他們學習的地方。

而除了這些 key per­son,進行醫療財務和政策推動,還必須有醫界整體「感覺」的營造:如果今天有人跳出來說,大家團結在一起,所得卻減到原來的一半呢?其實很多人會選擇維持現狀,就像要求星期六不看門診,很多醫師都無法接受,害怕權益會受損。

因此我們需要取捨(trade-off),甚至必須對各種情況透過沙盤推演(si­mu­la­tion)來預測結果的走向,我們才能決定要怎麼做,因為實在太複雜了。就像剛才簡單的推論,通過勞基法,醫生薪水減半,是不是真會如此?或是有其他的方法能夠避免?但是如果沒有任何的配套措施,就直接通過《勞基法》,就可能會發生剛才講的問題。


編輯部────如果比較各國不同的制度,哪些國家值得臺灣借鑑?

鄭醫師────事實上,臺灣都是別的國家來參考。若是以保險的涵蓋率(in­sur­ance co­ver­age)而言,臺灣已經是 No.1 了,例如美國現在推動 Obama­Care,目的就是要效法臺灣,讓保險涵蓋率能夠增廣。

至於新加坡有個人醫療儲蓄帳戶,但是其醫療體系也較「商業導向」;至於日本在給付方面,可說是相當慷慨(gen­er­ous),因為他們投入了很多資源,其醫療支出佔其 GDP 的比例很高,反觀臺灣,與世界各國比起來是非常低的。

英國可能得以參考:其公醫體制到了今日,也開始朝 value-based 的方向發展,但是 NHS 的可近性(ac­ces­si­bi­li­ty)仍與我們有落差,排隊等待的時間很久,可能胃潰瘍都變成「胃結疤」了。

例如我在澳洲進修時,有位朋友的老師因為冠心病要做繞道手術;但他是大學教授,本身並不是很富有,結果被排到半年以後才能動手術,雖然不至於得不到照護,但 Medi­care 就是視疾病的嚴重性而定,如同急診室一般,如果不到非常緊急者就必須等待。不過如果「有錢」的話,可以直接走私人保險(pri­vate in­sur­ance),在澳洲的有錢人大多如此,可能明、後天就能直接做到手術。

這個例子說明了,其實各種制度沒有絕對的好或壞,因為醫療的支出始終是有限的,即使將醫療支出佔 GDP 的比率不斷地往上提,仍然是有限;所以如何在就醫可近性、醫療支出等等之間取得平衡,其實是很大的難題。臺灣的健保已經是很好的模範,但仍有很多問題,還並不完美,因此需要不斷地改進,參考各國不同制度的優缺點,學習並整合。


編輯部────最後請教老師,未來如何能夠改善健保的制度?

鄭醫師────這是一個大問題。我覺得臨床醫師必須團結起來,我們在解決和檢視一項議題的時候,需要所有 key per­son、stake­holder 與專業人士的參與,包括醫療財務管理、法律方面的人士,當然還要有臨床醫師。

我們必須坦白說,除了捍衛病人權益以外,仍要捍衛醫界的權益;我們都會捍衛病人的權益,這是希波克拉底的誓詞,所以大家都會記得要對病人好,但醫生常忘了「對自己好」。當然病人的權益必須維護,但是醫界的健全發展不能建立在無止盡的犧牲底下;例如點值打折這件事,卻沒有任何醫院團結起來發聲,所以健保署就是利用這樣的「緊箍咒」綁住醫界。

其實要所有的醫生團結起來,還不一定會成功。如果今天有這樣的團體出現,外界一定馬上會貼標籤(label),指稱你們要犧牲病患就醫權益、要爭取自己的福利;我只能說,醫師工會,為什麼不?儘管現在我們有醫師公會,但是政黨的干涉太多,變成政黨的傳聲筒。

臨床醫生的難題在於,我們知道問題的癥結,但無力推動;因為我們平常都太忙,要做臨床、教學、研究,身兼太多職務,其實每個人都像是陀螺,轉啊轉啊轉,沒辦法參加討論、共同爭取。所以需要常態性的一群人聚集起來,討論策略,並有法律與財政方面的專才人士從旁協助,訂立符合醫師工作環境與狀況的法規;醫界需要團結,希望年輕人要有理想,就像柯文哲一般,能在將來慢慢發揮這股「白色的力量」。


Footnotes

  1. 目前冠狀動脈繞道術給付點數 52699 點;一條經皮冠狀動脈擴張術則為 44000 點。

  2. 依照目前的支付制度,不可能消除藥價差,因為只要有各種藥品的支付價格,醫療院所就會去議價,支付藥商低於健保訂價的金額。從另一個角度觀之,這也是單項藥品價格不斷下降的原因。藥價調査是當健保局發現某項藥品價差過大時,就調降支付價格,以減少藥價差,但此方法確有不少副作用,因為每當藥價調低,大多數的醫療院所就開始換藥,減少開立藥價差較小的,改開藥價差較大的同性質或作用的藥,這對醫療品質與醫病關係不利,且藥價不斷下降(臺灣藥價約為美國的 30 – 40%),使得國際藥商不斷撤出臺灣或失去對臺灣市場的興趣,這同時也不利於臺灣本土製藥業的發展。一個合宜的方法是將藥品內含於支付中,例如論病計酬,也就是診斷關聯群(diagnosis-related group,DRG)支付制度,一個病治療完成,以一個價格支付;或者論人計酬,則醫療院所就會以最後的經濟效益為考量,通常不一定最便宜的藥,也就是以最有效且經濟的方式來治療病患,而藥品就如棉紗、縫針等,內含於較大的支付單位中(是論病或論人),藥價黑洞自然就消失了。楊志良〈全民健保的迷思〉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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