April 11, 2015

在全民健保之外──各國健康照護制度簡介|二

除了全民健保,美國、英國、新加坡,又復如何?
文/王允翬(陽明醫學系 108s 級)


英  國


第二次世界大戰後,1946 年工黨政府通過國民健康服務法案(Na­tion­al Health Ser­vice Act),1948 年正式生效,英國自此進入公醫時代。NHS 是成立最早之公醫制度,亦是第一個高度單一集權(single-­payer)的健康照護制度,醫師相當於公務人員,領取政府薪俸,為國民提供免費且完善(com­pre­hen­sive)之醫療服務;且 NHS 極重視基層醫療,今日若到英國留學,落腳後最重要的事情便是在當地註冊一位家庭醫師,英國國民更與其有著緊密連結。如此福利國家(wel­fare state)1以及社會主義理想的實現,可說是與美國完全相反的極端,卻似乎無法免疫於公部門之通病,如今有著官僚化、經費過度膨脹的隱憂。

以下我們擬以一些篇幅,簡要地檢視 NHS 的歷史沿革,以及其制度之利弊的討論;此外,由於健康照護在英國屬於下放事項(de­volved mat­ter)2,各個地區制度略有出入,在此我們將聚焦於英格蘭(Eng­land)的 NHS 制度。


戰後福利理想:NHS 起源與架構


1942 年戰爭期間,發表了極具影響力之貝佛里奇報告(Be­ver­idge Re­port)3,獲得廣大迴響,促成英國民眾對於戰後建立起福利國家、公平社會的共識與期待;在此背景之下,1945 年工黨政府上台,接續前朝討論,推行了諸多社會安全政策的擴充,NHS 即為其一。NHS 之核心理念為服務免費(free at the point of de­li­very),由中央稅收統一支出,並對所有人完全開放(uni­­ver­sal co­ver­age)4,即便是外國旅客亦然。

今日 NHS 承繼其核心價值,主要財源便來自一般性稅收(gen­er­al tax­a­tion),意即 NHS 直接為政府歲出之一部份,政府制定預算以支付;此外,亦有一小部分預算來自國家保險(Na­tion­al In­sur­ance)5。NHS 將固有的醫療體系進行統整,分為相當明確的兩級:基層醫療與醫院醫療(次級醫療),採前者為主、後者為輔的模式。然而英國仍保留了私立醫療體系,主要由私人保險給付,與 NHS 平行營運;雖然全體國民皆強制納入 NHS,但亦有民眾以私人醫療與健保做為額外附加,不過比例並不高。

NHS 之主體為基層醫療,由自營的一般科醫師(gen­er­al prac­ti­tion­er,GP)擔綱;每位國民都必須選擇一位 GP 註冊為家庭醫師,如有需要亦可以更換自己的 GP。政府與各個 GP 獨立簽約,納入 NHS 體系中;其收入以薪俸與論人計酬(ca­pi­ta­tion)為主,政府依據登記在其名單上的人數予以給付;另有小部分來自額外執行的預防保健、居家照護等服務,則以津貼或論量計酬來達到激勵作用。至於在醫院服務的醫療人員與專科醫師(spe­cial­ist)則支領固定月薪,薪水隨年資增加,各個醫院由政府提撥預算以經營。然除了來自 NHS 的收入之外,醫師亦可能有來自私人服務的兼營所得。

當醫師收入主要為政府支付、固定薪資時,正面而言將照護提供與經濟誘因脫鉤,故能專注於診治判斷,也確保了醫師的專業自主。但反面而言,考量到實際人性,醫療提供者亦喪失了提升效率品質的「具體」動力,公共化恐將淪為官僚化;而若在「資源無限」的假象中缺乏節制,勢必將造成醫療花費無止盡的膨脹。

此外,英國有嚴格的轉診制度,個人無法直接至醫院就診(急診除外),而須經由 GP 的轉介(守門員),確認需求後方得轉診至醫院或專科醫師;故生病時,通常是直接向自己的 GP 尋求協助,因而 GP 能夠與個人及家庭建立起密切的關係。但轉診制度雖可合理使用醫院門診、避免不必要之浪費,卻亦使民眾就醫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,加上前述效能低落的隱憂,合併造成了醫院轉診等待(queu­ing)時間過長的問題;某些「非緊急」的處置,等待可長達 18 週(甚至更久),為 NHS 之一大弊病,普遍造成民怨。

因此,部份經濟能力較好者轉向私立醫院與商業健保,以跳過漫長的排隊等候,直接獲得診治,卻有NHS漸趨劣質、「貴族醫院」興起,而形成醫療雙層化(two-­tier)的疑慮。英國政府也努力改善其等候問題,甚而推出了二十四小時免費電話熱線(NHS 111),當發生較輕微的健康狀況時可直接撥號,由經過訓練的諮詢員提供基本的處置建議,必要時再協助民眾至專業的醫療人員處接受診療。


準市場:新自由主義的啟示


戰後工黨推動福利國家的方針,原先受到保守黨的反對,但隨後保守黨仍表態支持,並為往後歷屆政府所沿用,形成所謂的「戰後共識(post-­war con­sen­sus)」。不過隨著新興藥物與化療、洗腎等療法問世,加上醫療人員數目的增加,這些都使 NHS 的預算迅速膨脹,遠遠超出預期。1960 年代,處方用藥正式「失守」,逐漸開始收費6。1970 年代,發生兩次石油危機,全球陷入經濟不景氣,戰後建立起來的福利國家紛紛浮現財務不堪負荷的窘況,亦使自由市場經濟原則開始復甦;而隨著英國殖民地一一獨立,狀況更是雪上加霜,各項福利政策成為政府的龐大負擔,NHS 亦面臨「預算不足」與「效率低落」的雙重困境。

1979 年,保守黨柴契爾夫人入主內閣,宣布「共識到此結束」,施政風向急轉為新自由主義(neo­li­ber­al­ism);而在 NHS 中,則企圖引進市場機制,即以準市場(qua­si mar­ket)的概念刺激整體效率,並決定加重基層醫療的角色,成為 NHS 在 1980 至 1990 年代最重大的改革。準市場係指 NHS 在保持免費服務的福利前提下,將部份預算直接下放給 GP;當其病患需轉診至特定的次級醫療服務時,GP 將代替政府,以此預算支付給選擇的醫院,故形成了類似「購買」的行為,且 GP 能夠保留預算剩下的餘額,並允許其拓展新的醫療項目,稱之為 GP fund­hold­ing(GPFH)制度。同時,亦將醫院由政府經營的型態,轉變為非營利性質組織之信託(trust),負責管理公立醫院的營運,惟仍須對政府負責。

GPFH 使 GP 兼為醫療提供者與購買者,並在 NHS 當中形塑一內部市場(in­ter­nal mar­ket),一方面促成醫院之間的競爭壓力,另一方面利用 GP 個人的成本意識,嘗試由微觀控制花費,並擴充基層醫療的功能。其優點為增進了醫療服務的效率,也確實縮短了病人等待轉診的時間,且 GP 亦能視個人差異,為病患選擇適當的醫療項目,讓治療過程更具完整與延續性。但 GPFH 亦有缺陷,如增加行政成本與前線工作者進行紙本作業的負擔,且讓 GP 有不當減少必要醫療、剔除高風險(健康狀況較差)病患的誘因;即便促進了效率,品質也未必同步跟進;各間醫院的競爭結果,將會有大者愈大、小者愈小的現象,導致各地區發展不均。

保守黨的改革引來工黨的撻伐,認為健康照護的本質未必能如傳統市場般進行「競爭」,而譴責保守黨意圖「私有化」NHS,更以廢除內部市場為競選政見;但當 1997 年工黨重新獲得執政後,最終依然保留了準市場的競爭概念,延續至今。由此可見,這實是面對不斷膨脹的支出、醫療科技進步、人口老化,甚至是消費者意識的抬頭,政府在莫大壓力之下,福利政策不得不進行轉型,惟市場機制需要謹慎的控管;尤其今日在慢性疾病的花費不斷增加,如糖尿病、高血壓、失智症等,都需要更靈活的服務與資源供給。

在最近一次(2012年)的改革中,政府將 GP 整合為 clin­i­cal com­mis­­sion­ing group(CCG),各地總共有 211 個 CCG,每個平均涵蓋二十五萬人口,並進一步讓 CCG 掌有 NHS 絕大部分預算,具有管理與財務的半自主權,並且擔綱內部市場購買者的角色。政府期望透過各地之匯聚(pool­ing)以分攤病患的風險,並從因地制宜、貼近民眾的角度規劃社區綜合照護網,將重心更加移轉向基層醫療之品質提升與預防保健,也順應當前的發展趨勢,讓更多的病患能離開醫院,而在社區或家中便能很方便地獲得完善的照護。

英國戰後歷屆政府列表


三個願望:預算、效率與品質


自從 NHS 開辦以來,其預算迭迭增長,如今已高達 1150 億英鎊(約新台幣 5.5 兆);儘管歷年來政府皆能運用政治力量追加 NHS 的預算,卻壓縮了其他公共支出,且業已出現難以填補的財務缺口,在 2021 年,恐將出現 300 億英鎊的短缺。不過,英國的醫療體系在政府「一把抓」統籌主導的特性下,就財務面而言,仍獲得了一定程度的控制:2012 年其 NHE 佔 GDP 9.3%,雖已較往年提高,但仍比起德國(11.3%)、法國(11.6%)等其他歐洲國家為低。

然而,控制預算並不保證效率與品質。有鑑於此,英國政府設立了一系列的監督機構,諸如臨床卓越研究院(Na­tion­al In­sti­tute for Health and Clin­i­cal Ex­cel­lence,NICE)致力於訂定品質標準、實證指引供醫療人員參考,並評估新興醫藥科技的成本與效益,決議是否納入給付範圍,確保錢能夠「花在刀口上」。此外,NHS 於 2002 年導入論果給付(pay­­ment by re­sults,PbR),以實際服務為基礎進行支付,期望能勞酬相符並刺激效率;2009 年實施 CQUIN(Com­­mis­sion­ing for Qua­li­ty and In­no­­va­tion),將醫療提供者一部份的收入抽出,而決定於治療過程與結果,品質或效率不佳者將刪減給付。凡此措施,皆是希望能在 NHS 固有的架構內,添入促進效率品質、縮短病患等待時間的誘因。

至於從 2004 年開始,也針對基層醫療的 GP 推動品質監測改善計畫(Qua­li­ty and Out­comes Frame­work,QOF),於每個年度公布內容,設有多項照護品質的衡量指標,GP 若達成積分目標即可獲得額外的獎勵。QOF 雖易形成「重指標、輕成效」的官僚心態,經濟考量也可能會抵損醫療人員的內在動力,但確實改善了基層醫療品質良莠不齊的問題,目前仍持續進行中。

另外,政府亦擬讓私部門加入 NHS 體系,以分流日益龐大的醫療需求;且更基於對私立醫院靈活營運,可帶來高效率、高品質的期待,政府亦希冀能在 NHS 的內部市場中,強化對於公立醫療提供者的競爭壓力。自 1992 年起,英國政府即開始以私人主動融資(pri­vate fi­nan­ce ini­tia­tive,PFI)7的計劃,由私立財團興建醫院並提供醫療服務,再由政府出資購買服務以提供給民眾。然而 PFI 卻招致極大的爭議與反彈:有論點指出,原本直接用於照護民眾的預算,如今將有部份落入私人口袋,成為財團利潤,資源反而更形縮減,引來政府「拋售」NHS 的非議;再加上政府依約須給付高額費用,隨著各地 PFI 建設陸續完工,每期應付給財團的總金額水漲船高,更使得財政已然吃緊的 NHS 無以負擔。

但事實上,近年來 NHS 面臨預算過份緊縮的壓力,已決定逐步刪減部分給付,並要求撙節措施,卻使各地醫院紛紛出現赤字;轉診的排隊名單開始加長、病患的滿意度日益下降,而政府對醫療體系又復採行鬆綁與自由化的方針,失調下恐將導向醫療品質的崩潰。2009 年爆發史丹佛醫院醜聞(Staf­ford Hos­pi­tal scan­dal),調查員與媒體揭露其高死亡率與駭人聽聞的照護品質,一時震驚全國;然 2013 年調查報告出爐,卻指出肇因乃是 NHS 因制度而生的文化(cul­ture)「忽略了以保護病人為優先」。2014 年 NHS 醫護人員發動罷工,抗議近來物價上漲,但政府為抑制預算而刪去其 1% 的加薪;而當 NHS 給付偏低,GP 責任又復加重之時,又產生醫師外流至私立醫院、NHS 內部品質惡化的隱憂。

概觀歷史脈絡,戰後的 1950 年代,於社會共識之上建立起來的福利理想,讓英國走向了公醫制度;直至 1980 年代,在新自由主義的主流意識下,NHS 引入了競爭機制,以期增進品質、抑制花費;但到了今日以 PFI 引進私人醫院,卻似乎是弄巧成拙,且在過份壓縮預算之後,反而必須付出更高的成本以挽回品質。公共醫療絕非免費醫療,走過一甲子的 NHS,如今須面對的是在提升效率與品質之前提,控制不斷高漲的支出;而英國政府目前除了在 NHS 注入更多的預算以平衡需求,亦決定透過 CCG 來倚重基層醫療,以病患為中心,希望在未來能讓這三個願望一同滿足。

史丹佛醫院位於史丹佛郡(Stafford­shire),在進行改組後,現已改名為 County Hospital。圖片來源:Wikipedia


Footnotes

  1. 福利國家之描述首見於英國政府,學者蔡漢賢與李明政於《社會福利新論》則指出福利國家為「用以維護和增加人民幸福利益為根本要務的國家」。

  2. 聯合王國(United King­dom)法規中,保留事項(re­served mat­ter)與例外事項(ex­cepted mat­ter)為英格蘭中央政府掌有立法權者,而下放事項(de­volved mat­ter)則為威爾斯、蘇格蘭、北愛爾蘭三國能自行制定法律的領域。

  3. 貝佛里奇指出貧窮、疾病、無知、髒亂、惰性為阻撓戰後重建的五大社會問題,而需要國家與個人一同合作,制定社會政策以應對,並實施全民性的社會安全制度;除了貧困救濟,貝氏反對片面、殘補式的福利制度,而應為人人付出均一費率、享有均一福利,且全國統一的完善制度。

  4. WHO 將 uni­ver­sal co­ver­age 定義為:所有人民皆能公平地近用健康照護服務,且品質與效率足以改善其健康狀況,並弭平經濟障礙,保障其費用不致造成使用者的財務風險。

  5. 英國國家保險於 1911 年開辦,其背景為勞工職業傷害之社會安全網,以薪資所得為基礎計算保費,雇主亦須部份分攤;目前用以支付 NHS、失業救濟、傷殘津貼、國民年金。

  6. 今日英國 NHS 的處方藥費用為 8.05 英鎊(約新台幣 390 元),長期服藥者亦有較為經濟的連續處方箋;至於兒童、老人、學生、孕婦、低收入戶、癌症患者等用藥則為免費。

  7. PFI 為政府與民間合作之公私夥伴關係(Pub­lic Pri­vate Part­­ner­ship,PPP)的一類,由私部門出資建設硬體與提供服務,政府再與其簽約購買服務以供民眾使用,時限約 20 至 30 年;理論上政府只須出資購買服務,而能將風險轉嫁至私部門,但關鍵在於兩者簽訂之契約內容,若有瑕疵時恐無法反映其建設與服務之真實價格,而發生費用浮濫的狀況,損害公眾利益。此外,2007 年適逢全球金融風暴,民間資金萎縮、銀行不願貸款,英國政府卻以國庫借款予 PFI,已損害其風險轉嫁的本意。


Reference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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