April 11, 2015

在全民健保之外──各國健康照護制度簡介|三

除了全民健保,美國、英國、新加坡,又復如何?
文/王允翬(陽明醫學系 108s 級)


新加坡


李光耀曾言:「我們堅決反對西方式的福利制度,我們所要建立的是『東方式』的福利國家。」正是基於如此「亞洲價值」的信念,讓新加坡在脫離英國殖民之後,逐步建構起非常獨特的健康照護制度:醫療儲蓄帳戶(me­di­cal sav­ings ac­count,MSA);透過國家責任極小化、個人責任極大化的方式,如今新加坡以 NHE 佔 GDP 僅僅 4.5% 的效率,為國民提供相當出色的醫療照護,在 2000 年 WHO 的報告中排名世界第六。

然而必須指出,新加坡能夠有今日的成績,實與其被殖民之歷史餘緒、李光耀的強人政治、都市國家(city state)特殊的人口地理條件等緊密相關,乃為新加坡所獨有的因素;但檢視其制度架構、強調「個人與家庭責任」的核心價值與疑慮,仍能給予我們一些啟發。以下我們將由新加坡之福利意識形態(welfare ideology)切入,並介紹其健康照護制度之運作方式。

新加坡中央醫院舊館:該館於 1926 年 3 月 29 日啟用,今日已改建為 SGH 博物館。圖片來源:Wikipedia


亞洲價值:英國殖民至新加坡獨立


英國在新加坡最早的醫療制度乃是軍醫院系統,目的在於服務英國軍隊、商人、官員等殖民者;在 1926 年,新加坡中央醫院(Sin­ga­pore Gen­eral Hos­pi­tal)成立,至今仍為新加坡最大的公立醫院。直到 1948 年,英國實施了 NHS,新加坡亦隨之跟進,方成立了當地的公醫制度,為新加坡社會福利之始。

然而戰後民族主義擴張,各殖民地紛紛爭取獨立,英國亦萌生退場之意;而為了逐漸抽離殖民關係,英國政府於 1955 年立法通過中央公積金法(Cen­tral Pro­vi­dent Fund Act),企圖將福利支出轉嫁至當地之上,以縮減對於新加坡政府的財政補助。中央公積金(CPF)原本是為了保障勞工的退休金而建立:由工資扣款 5%(雇主亦須補助 5% 配合)來進行強制儲蓄,待年滿 55 歲後,即可從該帳戶中領款;此乃是縮小政府責任,而將其轉嫁給個人的方式。

而 1963 年脫離英國統治、1965 年自馬來西亞獨立之後,李光耀所帶領的人民行動黨(Peo­ple’s Ac­tion Party)取得執政權,並形成日後一黨專政的局面,延續至今;有鑑於西方福利國家逐漸浮現的財政問題,以及獨立後追求經濟發展,政府意欲減低負擔並刺激人民生產,李光耀非常明白地指出新加坡將不會實施「從搖籃到墳墓」、齊頭式的福利制度,而將回歸「儒家」傳統文化強調家庭互助、儲蓄節儉等倫理價值,以抑止國民將個人責任轉交給國家的「大鍋飯」心理1,並需承擔起應有的責任。

因此,新加坡政府沿用英國的 CPF 策略,開始刪減福利預算,並逐步擴充 CPF 的涵蓋範圍、漸進提高薪資扣款,供國民支付國宅、教育、退休金等計畫2;儘管政府會提供補貼,但人民亦須參與生產,並以 CPF 的儲蓄部分負擔、自力更生(self-­reliance),以免發生過度仰賴國家的狀況。但事實上,新加坡政府能夠順利地私化福利政策,卻未遭遇強烈反彈,乃得力於人民行動黨的威權統治、反對黨弱化的政治環境;而長期的一黨專政,亦使得政策能夠持續推動,較不受政治波動的干擾。且 CPF 在國宅「住者有其屋」等計畫上的成功,贏得了一定的民意支持,也為日後推行的醫療改革奠下基礎。

1983 年,政府公布了國民健康計畫(Na­­tional Health Care Plan),英國殖民遺留下來之 NHS 系統,自此發生結構性的巨大轉變。新加坡政府在 CPF 之下成立 Medi­save 保健儲蓄計畫,隨後並建置 Medi­Shield、Medi­fund 等配套措施,構成了 3M 體系;此外,政府亦積極進行醫療院所的重建,於 NHS 公立系統引進私人醫療體系,並在政府的直接介入下創造準自由市場(quasi free mar­ket),以競爭機制提高醫療服務的效率與品質。以下我們將分別闡述 3M 體系與準自由市場的發展狀況。


3M:Medi­save、Medi­Shield、Medi­fund


今天你如果是一位新加坡國民,看醫生的醫療費用可以拆為三個部分:政府的補貼(sub­sidy)、來自 Medi­save 的儲蓄,以及自費款項;後兩者無論是儲蓄或現付的形式,皆是民眾自掏腰包(out-­of-­pocket)的花費,乃符合新加坡政府要求人民部分負擔的理念。在可預期的狀況下,民眾必須自行吸收部分的醫療成本,促成維護個人健康的積極態度,並藉由「使用者付費」的意識來遏止資源浪費3

然而值得我們留意的是,新加坡政府實現平價(af­ford­able)醫療的方法,並非透過 NHS 之公共化模式,而是透過適度補貼來協助國民近用醫療照護服務。不過政府對此亦有許多併行規定,以達成合理的資源花用:如補貼主要集中在基層醫療與公立醫院,私立醫院則無,能鼓勵民眾多加使用前者;且政府乃保障基本的照護品質,但若是需要額外「升級」硬體設備,則補貼額度將降低,需要自費的比重提高。

茲以公立醫院住院病房為例:在新加坡,病床可分為 C、B2、B2+、B1、A 總共五個等級,C 級病床約八人一間、共同衛浴,而 A 級則為單人套房,並附有空調;但 C 級最高可享有費用 80% 的補貼,而隨著設備提升、補助漸減,到了 A 級則不予任何補貼,須全額自費。因此,民眾可依據個人的經濟狀況,選擇適合自己的方案,而在醫院也有相關的財務諮詢(fi­nan­cial coun­sel­or)可以為病患提供建議。然而政府偏向補貼住院(in­pa­tient)的費用,門診(out­pa­tient)項目則較為缺乏,使其費用相對高昂,是其問題之一。

新加坡政府為了將醫療責任轉由個人承擔,又必須確保人民有此能力,遂援以 CPF 的概念推動了 Medi­save 的強制儲蓄,可用於支付部分的醫療費用;此外,為了借重家庭的文化與支持網絡,在政府規範之下,允許親屬之間挪用彼此的 Medi­save 積蓄,以供不時之需,且在逝世後可視為遺產轉給受益人。Medi­save 的成功之處,在於以儲蓄實現了個人由青年至老年的縱向積累,迴避了代間移轉(inter­gen­er­a­tional trans­fer)的問題,並利用家庭內部的互助來分攤風險,亦切合當地民情;然而 Medi­save 進行社會整體水平重分配的功能極度薄弱,且多保障有工作者,易造成不公之現象;而現代核心家庭的規模愈趨縮小,削弱了風險分攤的能力,顯示單單只有 Medi­save 並不足夠,需要更多的配套措施。

有鑑於此,新加坡政府於 1990 年開辦 Medi­­Shield 健保雙全計畫,為一社會保險,其保費直接由 Medi­save 帳戶中扣款,以處理 Medi­save 不足之急重症(ca­tas­tro­phic)醫療事故,符合特定條件時,可合併支付醫療費用;Medi­Shield 之保費相對低廉,隨年齡增加而調升,且國民皆自動納入保險,但可以自願退出(opt out)。Medi­Shield 藉由社會保險的形式,擴大民眾間的風險連帶,作為第二道防線;除此之外,人民也可以運用 Medi­save 之儲蓄,購買經政府批准的私人保險作為擴充方案(只能購買一項),惟需要全額自費。然而,Medi­Shield 並不會支付所有的醫療費用,而在各項目上分別設有自付額(de­duc­ti­ble)以及給付上限(claim­able limit)等許多限制,意味著政府要求人民仍需要承擔部分的風險壓力,甚至規範了每年與終生得以累計給付的上限4,亦只保障至 90 歲;因給付本就相當有限,也是 Medi­Shield 的保費能較低的原因。

但是失業者、獨居老人與低收入戶等弱勢族群,到此時仍未有保障;因此 1993 年政府建立 Medi­fund 保健基金方案作為救濟制度,為新加坡健康照護制度當中最後一線的社會安全網。Medi­fund 的申請資格,必須為病患與其家人已經耗盡政府補貼、Medi­save、Medi­Shield之後,仍然不足以支付醫療費用者,在通過經濟狀況審查(means test­ing)後,方才由政府直接予以救濟。政府撥款建立特別基金,以其利息作為 Medi­fund 之用,並不動用本金,故不易有虧損情事發生;政府亦積極挹注基金資本,由最初的二億新加坡幣(約新台幣 46.5 億),2012 年已增至 30 億新加坡幣(約新台幣 700 億)。

近年來,新加坡政府也為高齡化社會預作準備,在 Medi­Shield 之外開始推行 Elder­Shield 殘疾保險計畫作為擴充,與前者類似,國民凡年滿 40 歲後自動納保,也可自願退出;Elder­Shield 於政府監督下,由私人保險業者承辦業務,在長期、嚴重殘疾照護等項目上,提供被保險人更完備的給付保障。此外,政府也特別自 Medi­fund 中劃出一部份的基金,稱之為 Medi­fund Silver,用以優先協助弱勢高齡者的就醫問題。

MediShield 的支付狀況:類似商業保險,被保險人必須先付出基本自付額,尚有高過自付額的金額時,Me­di­Shi­eld 才會開始給付;而在其中,被保險人亦須部份負擔一至二成的費用,稱為共同保險(co-­insurance);而當金額再高過給付上限時,Me­di­Shi­eld不予給付,餘款仍需自費。


醫療體系再造:「新」準自由市場


英國在 1980 年代,曾以準市場的概念改造 NHS 的福利制度,而新加坡政府也有意以競爭機制促進公立體系的效率與品質:其私營化醫療體系的取徑,一方面提高私人醫院的數量,以促成市場競爭,提供民眾更多元的選擇;另一方面則對公立醫院進行企業化(cor­­por­a­ti­za­tion),去除部分管制並下放決策權,賦予其更多的自主性,以活化營運、加入競爭。

今日新加坡所有的公立醫療院所,皆隸屬於衛生部(Mi­nis­try of Health,MOH)所職掌的控股公司之下,稱之為 MOH Hold­ings(MOHH);其以地區醫院為核心,整合、聯繫當地各層級之醫療機構,在全國形成了六個群組(clus­ter)。MOHH 為政府保留了一部分的控制能力,確保衛生政策能夠為公立醫院所貫徹。

但應特別關注的是,為了避免自由放任之下,醫院追求營利而扭曲服務供給,或私立醫院坐大而左右醫療體系,新加坡政府往往以直接介入的方式,如給予公立醫院大量補助等,確保公部門的比重能居於主導地位,壓縮了私部門的發展;今日公立醫院病床數佔有近八成,而私立醫院僅為二成,政府可透過公立醫院以訂定價格,便足以影響整個市場,促使私立醫院降價以維持競爭力,節制不必要的費用上漲。

此外,避免市場失靈,在必要時政府亦會進場干預:如公立醫院在私營化之初,曾為提高獲利而加開 A 級病床、縮減 C 級床數,大大違悖了政策之初的本意;於是政府便設立管制因應,硬性規定各級床數的比例,來保障民眾權益。而這套制度能夠成功,在於公立醫院的效率與品質能為民眾信任,且政府鬆綁讓其企業化靈活經營,並對民眾提供公立醫院費用的補貼,故多數願意至公立醫院就醫,為此現狀能維繫之要素。

而在基層醫療方面,狀況則恰好與次級醫療相反:有八成的服務來自各地獨立執業的私人一般科醫師(pri­vate gen­eral prac­ti­tioner),僅二成由公立的綜合診所(poly­clinic)提供。政府之所以允許私部門大量經營基層醫療,乃是基於要求民眾為自身「小病」負責的邏輯,民眾經常須全額自費;至於在綜合診所雖給予充分補貼,但其診間數量甚少,且亦有排隊等候的問題,故主要是針對無力負擔費用的中低收入戶提供基礎醫療服務,多數有能力負擔的民眾仍會選擇為數眾多、看診較方便的私人一般科醫師。

然而隨著慢性病患者逐漸增加,政府有意與私部門合作,以紓解綜合診所的壓力,並鼓勵民眾回診以控制健康狀況,預防病情進一步的惡化;因此政府推動 Chron­ic Di­sease Ma­nage­ment P­ro­­gramme(CDMP)與 Com­mu­ni­ty Health As­sist Scheme 之計畫,目前慢性疾病者至私立基層診所就診開始有政府補貼,並允許使用 Medi­save 合併支付,來減少民眾的自費負擔。

新加坡的醫療照護採用折衷式的混合制度,以國家與個人責任、公與私部門比重之間的平衡,如今在效率與品質面向已可見其成就;不過醫療儲蓄帳戶能夠成功運作,部分得歸功於新加坡高度都市化、缺乏偏鄉的地理環境,其低失業率的人口也使 CPF 能為多數民眾提供保障,以及菁英式的威權統治順利消除了政治障礙。

然而,新加坡以 Medi­save 為主體的制度亦絕非十全十美,是成功也是失誤之處:政府父權式地教育人民視「保健」為個人義務,雖有效規避了濫用醫療資源之道德風險(mo­ral ha­zard),也在一定的程度上得以未雨綢繆,但做得「太過頭」,在給予人民的醫療保障之中,卻潛伏著諸多繁瑣的管制,自負額、共同保險、給付上限等也有過分苛刻之虞。此外,Medi­save 嚴重缺乏社會互助的精神,仍主要決定於人民個別的收入能力;且在市場機制解構 NHS 體制後,基層醫療趨向零碎,加之未來人口高齡化與慢性疾病的隱憂,民眾自力負擔的部分恐將顯得沉重不堪,形成龐大的心理壓力。

因此,政府預計於 2015 年底開辦 Medi­Shield Life 終身健保計畫,取代現有的 Medi­Shield,其措施包括強制全體國民納保,禁止退出;取消給付之終生上限與提高 90 歲之門檻;擴大涵蓋項目,同時保費亦將隨之調升,以確保其制度的永續性;然政府會依據家庭人均收入(per-­capita house­hold in­­come)5予以保費補貼,除了涵蓋低與中低收入戶,亦將擴至部份中高收入的家庭6。這套即將上路的新制度,無非是希冀強化社會保險的角色,為民眾提供更充足的保障。就新加坡的經驗而言,要求人民共同負擔醫療風險的方向是可行的,但在未來需合理的修正;如應將個人負擔比重決定於其經濟能力,而非實際的醫療花費,方能實現更加公平的社會願景。


Footnotes

  1. 目前新加坡的醫療花費總額,政府經費僅佔 35%,其餘之 65% 來自私人花費(台灣分別為 58.5% 與 41.5%),顯示其確實有效將醫療風險轉嫁至個人與家庭,要求國民負起責任。

  2. 今日新加坡的 CPF 分為三個帳戶,薪資扣款將分配至其中:Or­di­nary Ac­count,用以支付房屋(國宅)、保險、教育;Spe­cial Ac­­count,用以支付老年與退休相關項目;Medi­save Ac­count,用以支付醫療與健保花費,將於後文說明。

  3. 李光耀在其回憶錄中〈我們不搞施捨〉一章提及:「提供免費醫療服務的理想和人類的實際行為是互相牴觸的,在新加坡也肯定如此;在處理政府診療所和醫院提供免費抗生素的問題時,我第一次有這種感受。當時醫生每次免費配給病人抗生素後,病人服用了兩天,覺得病情沒好轉,就扔掉剩餘的抗生素;然後,他們向私人醫生求診,自己花錢買抗生素,吃完整個療程的藥,病就痊癒了。」

  4. 有鑑於平均餘命的增加,2013 年曾進行金額調升,目前 Medi­Shield 之每年上限(po­licy year limit)規定最多可累計至 7 萬新加坡幣(約新台幣 160 萬),而終生上限(life­time limit)則為 30 萬新加坡幣(約新台幣 680 萬),限制明確。

  5. 以家庭人均收入作為計算基礎,方能實際反映該家庭的負擔能力,如家戶總收入低、但人口眾多者,應獲得較多的協助。

  6. 低收入戶係指每月家庭人均收入低於 1100 新加坡幣(約新台幣 2.5 萬)者,中收入戶為 1101 至 1800 新加坡幣(約新台幣 4 萬)者,中高收入戶則為 1801 至 2600 新加坡幣(約新台幣 6 萬)者。然補貼資格亦受限於其住屋年値,如年値高於 1.3 萬新加坡幣(約新台幣 30 萬)將縮減或取消補貼。


Reference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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